上海科技大学2018-2020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遴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6文章来源 上海科技大学作者责任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规,上海科技大学2018-2020年度货物和服务、工程等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对本项目感兴趣并符合要求的单位请按照本文件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料: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上海科技大学

2,采购需求:本次遴选拟为上海科技大学择优选定若干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周期内为上海科技大学的货物和服务、工程等采购工作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本项目分为以下两个包件,投标单位可对1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如多包件投标每个包件需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包件拟选定入围单位数如下,包件间可重复入围。

包件1: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6

包件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3

3,服务周期:20187月——202012 (如果出现采购项目周期跨越该时间段,则服务周期须截至该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项目说明:本次遴选针对的招标代理服务为《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同时参选单位应在参选的同时知晓并承担采购项目有可能批复失败的风险。

二、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包件1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参选单位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为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投标人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手续的会员供应商(网址:www. Zfcg.sh.gov.cn);

2,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不良财务地位;

4,具有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或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5,须具有良好的类似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使用财政资金的国际、国内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拟任上海科技大学项目组的业务人员在代理服务过程中无受行政处罚纪录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参选单位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为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投标人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手续的会员供应商(网址:www. Zfcg.sh.gov.cn);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不良财务地位;

4,具有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或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5,须具有良好的类似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各阶段相关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拟任上海科技大学项目组的业务人员在代理服务过程中无受行政处罚纪录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和资料要求:

本次遴选在上海科技大学网站发布公告,对本项目有兴趣且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二、参选单位资质要求里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授权代表身份证。

  

四、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2018426日—430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6:30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51日中午12:00之前

投标截止时间:2018516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516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请有意参加此项目的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上所需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至现场报名,原件审阅核对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科技大学

地点: 浦东新区环科路199号行政中心205

联系人:厉莉

联系方式:021-20685185

邮箱:lili@shanghaitech.edu.cn

                                                                            上海科技大学

                                                                            2018426